东莞全市公立医疗机构
实施普通门诊
“一次挂号管三天”
惠民便民措施
关于大家最关心的问题
小卫帮大家都问好啦~

东莞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能用,包括公立医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。2026 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。
当患者首次挂普通门诊(含专科门诊)号就诊后,医生开了检查/检验项目不能及时出具报告而导致诊疗未完成时,医疗机构应配合患者预约一次近期的“续诊号”(3天内),该次续诊无需患者二次缴纳诊察费,用于医生完成报告解读、开具药方等其他医疗处置行为。
目前仅要求在普通门诊(含专科门诊)开展,具体开设诊室范围由各医疗机构自行扩大和公布。
1️⃣专家门诊、急诊、发热门诊、特需门诊、互联网门诊、护理门诊、药学门诊、康复治疗师门诊、麻醉门诊、疼痛门诊、健康管理门诊、多学科联合诊疗(MDT)门诊等特殊门诊不提供该服务;
2️⃣首诊当次诊疗已完成(医师已明确诊断并开具用药处方或当日检查检验结果已完成处置)的;
3️⃣续诊时需新增检查检验项目以明确诊断的;
4️⃣首诊后超过3天再复诊;
5️⃣跨科室跨专业就诊的,需重新挂号并支付诊察费;
6️⃣因病情变化需再次就诊的(如儿科反复发热等);
7️⃣其他不在续诊范围的特殊情形,以各医疗机构官方解释为准。
一般情况有效期是3天(包括首诊当天),但如有特殊检查检验结果出具时间较长的,医疗机构可结合实际,在3天的基础上自行规定时限。具体以各医疗机构告知为准。
医疗机构会根据检查检验结果出具时间和医生的出诊安排,配合患者就近预约首诊医生或同一诊疗组/科室内其他医生的“续诊号”,具体预约规则由各医疗机构自行制定。
不能!
续诊根据各医疗机构的安排采用预约或现场挂号的形式,续诊当天应按规定时间报到,续诊患者和其他患者一并纳入正常候诊秩序,互不影响。
不能多次续诊,一次挂号仅享受一次免费续诊服务!
如果有多项检查检验项目,结果不能同时出具,应由医生结合病情诊疗需要,与患者协商确定一个合适的续诊日期。
不能!
续诊仅对应首诊的医院(同一院区)/社区卫生服务中心/站点,更换地点就诊,需重新挂号。
根据患者首诊情况,由医疗机构判断是否需要预约“续诊号”,并配合患者完成预约,具体流程由各医疗机构自行制定,详情可咨询医疗机构。
来源:东莞市卫生健康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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